星期六, 2月 22, 2020

身心障礙科技的研究方法論

在特殊小孩的研究中,我們通常不會用太多的統計,而是用單一個案研究法。不用統計的原因是因為統計學假設母體有一種分布特性,例如常態分佈就是一種,變異性是有範圍的,所以我們不必檢驗所有的樣本,就可以知道整個樣本的特性,例如一萬個產品只要檢驗其中十個就知道良率有多少,這是統計學厲害的地方。

那為什麼特殊小孩通常不能使用統計方法呢?
1. 樣本太少:我們很難大量找到特殊小孩,例如一個小學特教班以現行法規最多只有十位小孩。
2. 變異太高:每個小孩都有其獨特性,同樣是自閉症,可是行為可能完全不同,因此用統計方法驗證了一種方法有效,未必能夠衍伸應用到其他的小孩。

以藥物上市來說,通常需要經過十萬個病人以上的臨床測試,統計學在這種地方就非常好用,因為樣本數多,同一種疾病有類似的徵狀(例如高血壓患者),因此如果一種藥對高血壓病人A有效,那對同樣高血壓病人B統計上也應該是有效的,當然這會存在一定的誤差,所以有一定的機率可能沒效。

統計方法是巨觀的,通常不看個體,只對群體特性有興趣,例如統計學有興趣看的是一個藥品的治癒率有多高(例如90%)但是不太注意單一病人的復原情況。單一個案研究法剛好相法,不存在所謂的群體,反而對個體的行為比較有興趣,例如當我們用機器人來改善自閉症小孩的社交行為,我們會觀察參與的個案中每個人行為在介入過程中發生的行為改變,注意個別參與者的細微變化,以及周遭關係人(父母,照護者,老師)對科技介入方法的評價與接受度,但是不會去用統計學去呈現結果,因為樣本少,變異性大。

不同的學科背景當然會有使用不同的研究法,例如醫學背景的人就不使用單一受試研究法,因為他們認為個案量太少,沒有代表性(說服力)。醫學背景的學者使用統計方法,例如case-control study (對照研究法),randomized control trial (隨機對照研究,可分為單盲或雙盲)就是常用的研究法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