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老師的碎碎念: 我們如何專業地稱呼身心障礙者 (二部曲)
個人認為反省一直是社會進步的動力,明天一定會有更好的想法。過去"智障"在美國並無歧視之意,但是後來被青少年拿來罵人之後,美國老牌的智障研究學會不得不改名為智能與發展障 礙學會,學會非常無奈,但是在考量聽者感受之後,還是改名字了。
在英文中,並沒有無障礙這個字,最接近這個意思的應該是"Accessibility" 也就是可親近的,體貼的,而且無論身心狀態如何,無論年紀如何,無論性別,所以近年來已經逐漸發展"通用設計"概念,例如無論身心障 礙與否,無論性別,使 用同樣一間的經過通用性設計的廁所,因為無障礙講多了,社會過度標榜無障礙,使用無障礙設施變成"我有障礙"的標籤,所以過去大家要 去除"障礙",新的想 法已經轉為要去除"無障礙",不過結論不重要,而是大家不斷在環視周圍,關心人權,這些用字的演化,正代表社會一直在關心,這是最令 人欣慰的。
在身心障礙研究裡面,已經沒有專業的人士使用"handicapped","crippled"(肢體殘廢,殘障, 殘疾)這些露骨字眼,稱呼身心障礙者專業的用法是
impairments,
disabilities (注意專業上不使用 disabled)
翻譯成中文,在勞委會身心障礙就輔組與內政部都是一律翻譯成"障礙"。這前面可以加上形容詞
visual impairment: 視力障礙
cognitive impairments: 認知障礙
mental disabilities: 精神障礙
身心障礙研究裡面不使用 "disadvantaged"("不利"或"不便"),因為這個字有更寬廣社會層面,可以指社會經濟地位(social-economic status),少數民族(minority),無法對社會發聲的(under-presented),被邊緣化的 (marginalized),當然也 包含身心障礙者(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),但由於這個用詞還兼具社會學內涵,不是專指身心障礙者,所以未被身心障礙研究學者使用,這是附帶說明 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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