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學校想爭取承辦教育部無障礙校園環境工作坊,這是一件喜事,
非常令人期待。不過這當中難免要稱呼到身心障礙者,如何以專業的用語指稱,避免不知不覺中使用了本地文化中帶有價值判斷,甚至帶有歧視的用詞,或許是值得我們注意的一件事。
因為從事身心障礙輔具 研究,常見的現象是有些文件會寫著"視力不良於行者",或是常聽到”正常人如何如何…””行動不便者,視力不佳者” 這些主觀且很有可能令人不舒服的字眼,我都會提醒這些用法帶有價值判斷,而且不是專業的用字,應該避免。如果家中有人使用輪椅,我們大概不會說是"行動不便"嗎? 稱呼輪椅使用者不是更好嗎?
另外一種值得討論的現象是過度優化,有些人會稱呼精障者為”尋夢者”或是稱身心障礙者為”身心受挑戰者”,希望抹去甚至去對 抗一些因身心障礙伴隨而來的負面,不過這依然是從”正常/不正常”的角度出發,只是表面上較不傷人,事實上沒有必要,有位 瑞典人蓮娜瑪利亞出生時就沒有雙手,而且只有一支腳,可是媽媽見到這個小寶貝的第一句話就是” 她好可愛”, 瑪利亞從小一直很快樂,到現在逐漸邁入壯年還是每天快快樂樂,程度恐怕你我都要稱羨,因為她從來不認為她是殘廢,生出來沒有雙手是老 天的安排,活出有意義 的生命是自己的功課。因此不需稱她”殘廢”更不需稱她” 身心受挑戰者”。
”行動不便者,視力不佳者”是主觀的判斷,主要是身心障礙者聽到之後的感受,因人而異會有一定程度的不舒服,而且即使是輪椅使用者,也有人不認為有什麼不便,例如連娜照常 開車,游泳,自己用腳煮晚餐,心中不覺得有什麼不便,每天繼續開 心過日子。這告訴我們,只要環境能夠多一些無障礙,這種不便感就會少一分。因此”不 便”的概念不是天生跟著個體自然而來,而是與社會心理(從小 灌輸或對待方式)與環境設施有關,因此英文專業用詞裡面並沒有”不 便”的字眼。至於”不 佳”本身就是負面用詞,自當避免,用”視覺障礙”" 聽力障礙"就可以了。
有人問了ㄧ個很好的問題,如果是使用枴杖的民眾、老先生或老太太,或是騎機車受傷暫時使用拐杖,該怎麼稱呼他們呢?難道都統稱為身心障礙者嗎?當然不是,我們可以稱呼他們”拐杖使用者”,當他們不用拐杖時,就不適合繼續使用這個稱呼。原則就是避免帶有價值判斷的用字,基本上陳述事實就好。
當然有些人還是認為所有字眼都帶有價值判斷,即使是”身心障礙者”也一樣。的確如此,不過比起”殘障者”或是”殘疾者”, 身心障礙者一詞已經避免大多價值判斷,至於是不是完全沒有價值判斷,這是見仁見智。我認為稱呼一項功能障礙並沒有什麼歧視,例如你說 烤麵包機故障 了,並沒有什麼瞧不起這個烤麵包機,事實陳述罷了,同樣地,ㄧ項腦功能障礙了,也沒有什麼歧視,因為真的功能障礙了,就像感冒,身體 有點不舒服,喉嚨沒聲音有點”障礙”,如此罷了。或許哪天還可以找到更好字眼,而不落入不必要的優化。
小秘訣
(可以使用以下名詞)
認知障礙者
輪椅使用者
視力障礙者
身心障礙者
發展遲緩兒童
elevator for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(身心障礙者電梯)
(避免使用以下名詞)
精神病患(除非正在發病期)
行動不便
視力不佳
智能不足
智障
殘障,殘疾,殘廢
正常人
disabled elevator, handicapped elevator (障礙電梯,殘廢電梯)
ps: 這是先前文章的修訂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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